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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宝树履历

孙宝树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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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宝树履历

孙宝树履历从1968年12月开始,他担任天津市第二建筑公司一工区的工人及保卫组、政工组干部。1974年6月至1975年3月,他成为天津市第二建筑公司团委副书记。此后,他历任多个领导职务,包括天津市第二建筑公司二工区革委会副主任、天津市建工局团委副书记、天津大学工业管理工程系建筑管理工程干部专修科学习、天津市第二建筑公司党委副书记兼市纪委委员、中共天津市纪委委员、检查二处处长、中共天津市纪委常委兼检查二室主任,以及中共天津市纪委副书记。期间,他分别在中央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和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1996年7月至1998年5月,他担任中共天津市纪委副书记兼蓟县县委书记。接着,他成为中共天津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全国总工会党组副书记、书记处书记,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党组副书记、书记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委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中央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委员。2008年3月起,他担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孙宝树是中共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代表,并在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当选为中纪委委员。2012年3月,他被免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职务。此外,他还担任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2013年3月,他当选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并于同月16日成为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孙宝树,男,汉族,1950年12月生,山东宁津人,1968年12月参加工作,197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院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现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2013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