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苛字的基本解释

苛字的基本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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苛字的基本解释

“苛”字的基本解释

“苛”,现代汉语规范一级字(常用字),普通话读音为kē和hē,最早见于说文小篆时代,在六书中属于形声字。“苛”字基本含义为小草丛生,引申指烦琐、细碎;也形容要求过严或过高,如苛刻。

一、基本字义

    • 小草丛生的样子:例如,“苛萌”(草木丛生的样子)。
    • 烦琐、细碎:如“苛细”(繁琐细碎)、“苛礼”(繁琐的礼仪)、“苛政”(残酷压迫剥削人民的政治)、“苛捐杂税”(旧时繁重而无益的捐税)。
    • 过严或过高的要求:如“苛求”(过严地要求)、“苛责”(过严地责备)、“苛待”(过严地对待)。
    • 用于地名,如“苛岚县”,在中国山西省北部。

二、词语及例句

  • 苛刻:条件、要求等过于严厉、刻薄。 例句:他对自己的要求非常苛刻,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

  • 苛捐杂税:原指反动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强行征收的各种繁重的捐税。现泛指各种名目的苛捐、附加税或乱摊派。 例句:在那个年代,百姓们饱受苛捐杂税的困扰。

  • 苛政猛于虎:意思是残酷的统治比老虎还凶猛,形容统治者的残暴、凶恶。 例句:长期的苛政使得民众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真是苛政猛于虎啊!

三、古籍解释

  • 《唐韵》《集韵》《韵会》𠀤呼何切,音呵。《说文》:小草丛生皃。引《诗》:荏苒柔木,君子树之。柔当作苛。《陆玑疏》:苛,荏类也。叶细而厚,状似柳而短。其枝柔韧,可以为箭乾。又《广韵》:烦也,细也。《左传·昭二十六年》:将有大咎,遂以苛政及孙叔敖氏。
  • 又《集韵》丘加切,音迦。与訶同。《史记·酷吏传》:杜周治狱,善候司主意,所欲罪,即危坐;所欲释,则矜缓。所爱憎,辄移风,以此得上下欲。中尉义纵以为能,荐之张汤。汤数称誉之。及汤败,周亦至九卿。始为廷史,有一马,且步且驱,见人,逐之,取书具。既而追,劾马行驰道中,当死。诏下廷尉。廷尉奏:“当弃市。”周曰:“廷尉,天下之平也,壹倾,天下用法皆为轻重,民安所措手足?臣闻王太子所读书,文法有阙,辄以私意决之,至后事发觉,上亦弗罪也。今臣忝备列将,奉职不废,仅然自足,窃为陛下惜此马。独不能加哀矜之心乎?”上曰:“廷尉当是也。吾不爱一人以亏法,尔自取之。”其后上以为能,稍迁至御史大夫。语详《酷吏传》。按《汉书》作訶,颜师古注:訶,责问也。訶读曰呵。此借苛为訶也。

四、注意事项

在使用“苛”字时,应注意区分其不同的读音和含义,避免误用。同时,也要结合具体的语境来理解其含义,以确保表达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