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三则》其一翻译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狼三则》是清代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文言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中的篇目。以下是其中第一则的译文:
有个屠户晚上回家,担子里的肉已经卖完了,只剩下一些骨头。路上遇到两只狼,紧跟着(他)走了很远。
屠户害怕了,把骨头扔给狼。一只狼得到骨头就停了下来,另一只狼仍然跟着(他)。屠户又扔了一块骨头,后面吃到骨头的狼也停了下来,可是先前吃骨头的狼又上来了。骨头已经扔光了,但是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屠户)。
屠户处境非常危急,担心前后受到狼的攻击。他往旁边看了看发现田野中有个麦场,麦场的主人把柴草堆积在麦场里,覆盖成小山似的。屠户于是跑过去倚靠在柴草堆下,卸下担子拿着刀。狼不敢上前,瞪着眼睛朝着屠户。
过了一会儿,一只狼径直走开,其中另一只狼像狗一样蹲坐在前面。时间长了,(狼的)眼睛好像闭上了,神情悠闲得很。屠户突然跳起来,用刀砍狼的头,又砍了几刀杀死了狼。(他)正想要走,转身看柴草堆后面,另一只狼正在柴草堆里打洞,打算要钻洞进去,来攻击屠户的后面。狼的身体已经钻进去一半,只露出屁股和尾巴。屠户从狼的后面砍断了它的大腿,也把这只狼杀死了。屠户这才明白前面的那只狼假装睡觉,原来是用来诱惑敌方的。
狼也是狡猾的,而眨眼间两只狼都被杀死了,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呢?只不过给人增加笑料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