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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科建设管理条例

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科建设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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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科建设管理条例

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科建设管理条例是该校为规范学科建设工作制定的管理文件,于2009年2月26日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实施。条例明确学科作为教学科研的核心载体,涵盖发展已有学科与创建新兴学科两大维度,将学科建设确立为学校发展的重大系统工程。该制度通过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和学科带头人负责制实施,由学科规划与建设办公室统筹规划编制和重点学科建设。

2011年6月修订的版本新增建设国际化多科性外国语大学的"十二五"目标,强化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领导职责,完善项目立项评审、经费监管和跨部门学术委员会设置。条例特别规定重点学科须建立信息网站促进学术交流,对非通用语种学科实施专项扶植政策。在质量保障方面,建立学科建设审计制度,要求学科带头人定期总结建设进展并接受多方监督,确保学科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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