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凌防治机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欺凌防治机制是指2016年中国开始建立的学生欺凌防治机制。
我国国家层面的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始于2016年4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2020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规定应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同年末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首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强化了教育惩戒手段。同年,教育部颁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以专章形式规定了学生欺凌防控。次年建立了“零容忍处理机制”。 2026年3月25日,教育部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视频会议中强调要深化家校协同、关爱帮扶、教育惩戒,健全该机制。 2026年,河北省出台的《河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进一步细化了学生欺凌防控制度。 同年,青海省在地方实施中提出要“健全校园欺凌处置机制”。 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人民法院通过选派法官担任“法治校长”,协助学校完善学生欺凌防控机制。 重庆市亦于同年审议了《重庆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其中细化了学生欺凌预防等内容。 2026年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举办了首届全国驻疆高校研支团法治辅导员与全疆法治副校长联合培训,培训内容涵盖校园欺凌防控等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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