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是中国自2021年起开展的一项全国性政策探索。2021年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复重庆、成都、广州、深圳、苏州、常州等6城市为首批试点,旨在将个体工商户、新业态从业者等无固定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保障范围 。试点政策提供弹性缴存、便捷提取、低息贷款及个税抵扣等权益,部分城市还提供缴存补贴 。2026年6月,住建部发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明确,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
试点启动后,范围稳步扩大。截至2024年末,试点已扩展至36个城市,当年新增23个试点城市,累计超过100万名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缴存,其中24万人已使用住房公积金租房或购房 。作为首批试点城市,常州市截至2025年累计有10.53万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 。从区域协同看,川渝两地作为重点区域,截至2026年4月,累计已有94.21万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缴存,缴存金额超42亿元,发放贷款超46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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