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是上市公司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建立的、用于记录在内幕信息公开前所有知悉内幕信息人员情况的专项文档。该档案旨在加强内幕信息管理,防范内幕交易。档案需详细记载知情人的姓名、证件号码、所属单位、与上市公司关系、知悉时间、地点、方式、内容及所处阶段等信息。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此负主体责任,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登记与报送工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需对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在发生重大资产重组、高比例送转股份、导致实际控制人或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权益变动、要约收购、证券发行、合并、分立、分拆上市、股份回购、定期报告披露、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必须及时填写该档案,对于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证券等重大事项,还应当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档案及备忘录需于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证券交易所,当披露的重大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时需及时补充报送,且档案至少需保存十年。负有登记义务的主体不仅限于上市公司,还包括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证券公司等证券服务机构、收购人及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等。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可调取查阅档案,未按规定建立、报送或档案存在虚假遗漏的,相关主体可能面临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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